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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神,讓體弱多病的我還能生養孩子。許多人說孩子是磨娘精,通靈的大師還說我女兒是冤親債主,來討的。但三年前信主後,我發現孩子不是磨娘精,孩子是我的生命導師,她是來幫助我的,孩子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,神透過孩子來醫治我生命中的創傷與破口。

我從小在破碎的環境中長大,寄人籬下時,我認為只要夠乖,不要惹麻煩,大人就不會打我、罵我。因為自有記憶以來,媽媽都是非常辛苦的支撐整個家,我認為只要乖,不要作錯事,就可以減輕媽媽的負擔。可是…不管我怎麼作、怎麼努力,難免還是會犯錯,遭到嚴格的打罵與管教。常常變換生長環境,我也非常沒有安全感。

這些痛,隨著歲月流逝,並沒有被醫治,還成為一輩子的痛苦,遇到逆境就會出來作亂,使我感受反復的痛苦。

自從有了孩子,再加上認識上帝,我終於學會如何帶領孩子。同時也在醫治自己的生命創傷。

這次我要談的是自我肯定的重要性。

在我們那年代,父母幾乎都是威權教育,不乖就打。

但那個所謂的〝不乖〞,有時實在是父母、長輩的壓力、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,不是恰當的管教方式,也不是真的孩子不乖。

有時我們會覺得大人的標準很奇怪,很難遵守,常常都是動不動就被打罵,嚴厲的懲罰。

大略分為二種情況,一種是性格很剛硬的孩子,長大後更加叛逆,也比較有勇氣遠離原生家庭。

一種是性格軟弱的孩子,被家暴後性格更加內縮,沒有自信,延伸出這種個性的孩子出了社會,就算被欺負也不敢為自己爭取權利。

我是屬於第二種的情形。

 

直到這次開腦後,失去原先的自我,我學習重建立塑造新的人格。這是個很特別的經歷,許多人說我變了很多,讚美現在的我過的比開腦前更好。我也鼓勵自己寫下來跟大家分享。

 

不少著作常鼓勵人要「肯定我今天作了哪些事」

 

而我是自己列了一張表。

一、自我肯定:

1.找出自我特質-例如:我是個充滿愛心的人、喜歡幫助別人…盡量的寫、盡量的舉出來,不要客氣,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優點都列出來,反正是寫給自己看的,不用別人同意,也不用害怕別人笑你。

若是會因沒自信心而模仿他人的人,就會因找到自己的特點,不再需要去模仿偶像什麼的了。

你會因為你個人的特色,去吸引欣賞你的人,就像偶像的〝魅力〞一樣。

有些人走在街上,仿彿是會發光的,他很有個人特色,我們也可以。

2.找出『自我價值』:我活著的意義是什麼?我生命的價值是什麼?這值得去思考。

3.我不需要透過討好別人,來獲得對方的回應與肯定:

我不會在意別人如何看待我,不會受到別人批評的影響,不易因他人攻擊而感到受傷。

 

沒自信心的人常會去討好別人,來獲得別人的關注與讚美,或是期望別人多關注自己一點,一個常肯定自我的人,就不需要作這樣的事。

想想,你今天作了哪些事,是值得〝被自己〞肯定的呢?

而不是〝被別人〞肯定。

先〝把自己擺第一〞,再把別人的肯定擺後面。

你活著,絕對有價值。

尋找你活著的意義是什麼,好好肯定自己。

別人否定你,不代表你真的是那麼糟糕哦~因為否定的話,常常是別人的小心眼、嫉忌心,希望我們快點摔倒,跌的滿身是傷,甚至再也爬不起來。

最重要的,是我們有沒先學會肯定自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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